ic卡燃气表用户使用须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9-03 10:58 点击次数:
1、当怀疑表具有燃气泄漏时,严禁使用明火检漏,应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关好表前阀,远离泄露源,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进行保修。
2、客户若长时间不使用燃气,请卸下燃气表内4节5号电池,避免电池漏液腐蚀机件。当电池电压不足时,会影响到您正常用气,此时应更换新电池(请勿使用充电电池),更换电池后,请等待30秒,待显示屏出现显示后,按下燃气表面板上的功能按钮并保持至少5秒再松开,原剩余气量会自动恢复,不需插卡。
3、当燃气表内气量不足时,表具会进行蜂鸣器提示,每走0.1m³进行声音提示,提醒用户及时购气充值。
4、根据国家相关计量法规和标准规定:IC卡家用膜式燃气表是“以膜式燃气表为计量基表,以IC卡为媒体,加装控制器所组成的一种具有预购气量功能的燃气计量装置”。因此,客户用气量以膜式燃气基表为准(基表故障除外),累计购气量减实际用气量便是剩余气量。(若基表计量出现故障,按客户实际使用量测算)
5、IC卡不能折叠,要注意防潮、防磁、防重力摩擦及硬物划伤。
6、客户需按功能按钮或插卡操作时,请注意动作轻缓,避免用力过重、过猛。清洁燃气表时,请用软布擦拭,不要用水直接冲洗或使用汽油、稀释剂、苯等溶剂,亦应避免使用硬刷、锐器等硬物。
7、客户首次购卡需携带客户使用证到本区域抄收中心或客户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8、燃气IC卡开户后仅能在开户地址的燃气表上使用,任何借用或转借IC卡的行为均会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经济损失。
9、若客户IC卡遗失需补卡或卡出现故障,请到燃气公司营业厅进行补卡处理。